教育部轉知文化部會銜經濟部發布施行「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
教育部轉知文化部會銜經濟部於110年10月5日發布施行「文化藝術工作者及事業著作權保障辦法」,相關訊息如附件。
NO.9389_函.pdf
NO.9389_附件一.pdf
NO.9389_附件二.pdf
NO.9389_附件三.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