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調查受補助單位應定期盤點研發成果及落實維護管理相關事宜。

科技部調查受補助單位應定期盤點研發成果及落實維護管理相關事宜。
一、 申請機構:科技部受補助單位,如貴機構已獲科技部研發成果讓與及終止維護通案授權,可在通案授權期間,逕依機構內部行政程序辦理研發成果終止繳納維護費用作業,後續貴機構應於辦理完成研發成果終止繳納維護費用作業後1個月內,應檢具「科技部補助、委託或出資研究計畫研發成果終止繳納維護費用通報表」,函送科技部備查。
二、    申請範圍:研究發展之單位執行科技部補助、委託或出資之研究計畫所衍生之各項國內外專利權、商標權、營業秘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權、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及成果。
三、    申請時間:整體申請作業為隨到隨審,整體申請審查作業約收件至審核結果通知時間約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