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與印度科技部(DST)共同徵求2023年度臺灣與印度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3年期),本校截止申請日期為3/30。
一、計畫申請之雙方計畫主持人應分別依科技部及印度DST之規定辦理;其中,我方申請資格須為刻正執行科技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並於該計畫項下擴充加值為國際合作計畫。
二、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為期3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三、 申請資格:臺方
計畫主持人 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 以刻正執行本部補助研究 類 計畫 (以下簡稱「原計畫」 主持人為限。
(二) 前項 原計畫 不含規劃推 動 計畫、雙邊協議國 合 計畫 及產學合作 計畫,並與擬申請國際合作計畫之研究內容相關 。
四、 合作領域:
(一)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oT (Internet of Things), Big Data, Cyber Security
(二) Green Energy Technology/ Renewable Energy(solar energy and bioenergy)/ Clean Energy
(三) Micro/Nano-electronics, embedded systems & sensors
(四) Biotechnology, Health care including functional genomics, drug development and biomedical devices, Agriculture and Food sciences
五、 補助經費項目及分擔方式:
(一) 我方計畫主持人與印方研究人員研擬共同計畫時,請連同「原計畫」擬提供合作內容及經費,併入本次申請「雙邊協議型擴充加值國際合作計畫」經費後,
列為我方合作計畫經費總數。
(二) 本部補助我方「擴充加值國際合作」經費項目包括:國際合作主持費、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赴國外差旅費等,不包含管理費。 每件每年不超過 60萬元為
原則 。
(三) 前開國際合作主持費依本部主持費及規劃費核給標準辦理。
六、業務 承辦人:
臺灣MOST:
陶正統 (Cheng-Tung TAO)
科技部 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 副研究員
Email: cttao@most.gov.tw
Phone: (02)2737 7431
印度DST:
Dr. Chadaram Sivaji
Scientist 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Division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Government of India
Email: sivaji@nic.in
七、旨揭徵求案申請條件及作業細則詳如申請須知,資訊同步於本部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
八、本案聯絡人:(一)相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本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陶正統副研究員,電話:(02)2737-7431。
(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三)_本校聯絡窗口:研發處張又孋03-3412500分機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