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公告】111學年度校內專題研究計畫申請事宜

各位教師 道席:

111學年度校內專題研究計畫申請事宜如下:

1.依據本校校內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辦法辦理。(詳附件一)
2.申請期限:請於112/2/10~112/3/1向研究發展處提出申請。
3.請檢具下列書面資料及電子檔,繳交至研究發展處,文件不全或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
  (1)申請表一份。
  (2)專題研究計畫書一份(含經費預算表)。
  (3)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個人資料表一份。
  (4)計畫主持人近五年內發表期刊論文、研討會論文或著作專書之著作目錄,並附至多五份之代表著作。
   ((1)-(3)項所須表格詳附件二。)
3.每位教師以申請一案為限,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