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檢送「桃園市政府115年度開設客家研習課程實施計畫」1份,請協助轉知所屬踴躍申請,請查照。

一、為提供轄內各機關團體就近學習客家語言文化之友善服務,特訂定本計畫。

二、本計畫係研習類別:

(一)推廣類:以推廣客家語言文化為目的,開設之語言、歌謠、文學、戲劇、八音、禮俗等班別。

(二)認證類:以提升客語能力及通過客語認證為目的,開設之語言班。並由本府客家事務局支援講師鐘點費等經費。

三、申請單位:本府所屬機關及事業機構、立案團體、學校、企業及里辦公處等。

四、有關申請開班、開課資訊及數位學習資源請至「桃園客語開班及認證獎勵平臺」(網址:https://tychakka.tycg.gov .tw)查詢。五、檢附「桃園市政府115年度開設客家研習課程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