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科技部111年度第1期「補助研發成果推廣活動」申請案,本校申請截止期限為3/24。
科技部111年度第1期「補助研發成果推廣活動」申請案,科技部自 111年3月1日起至111年3月31日(星期四)止受理申請,本校申請截止期限為3/24。
一、依據本部補助學術研發成果管理與推廣作業要點之肆、研發成果推廣活動經費之補助」規定辦理。
二、依前述要點規定,計畫執行機構已設立技術移轉專責單位者,辦理包括研發成果推廣相關說明會、研討會及人才培育等活動,得向本部申請研發成果推廣活動費用之補助。每案以不超過新臺幣100萬元為原則。
三、旨揭申請案之申請方式,請申請機構依本部補助研發成果推廣活動申請作業說明(如附件)進行申請,並應於旨揭期限前,備函檢具「申請表」及「計畫書」送達本部。
四、申請期間:本補助徵件時間,每年 2期
(一) 第 1期:3月 1日 ~3月 31日 。
(二) 第 2期:9月 1日 ~9月 30日 。
最晚請 於活動預訂日 3個月前, 向科技部提出申請;如有逾期申請,或資料不全經通知仍未於期限內補正者,不予受理。
五、聯繫方式:
(一) 申請作業相關諮詢、疑問或需要協助等部分,請洽專案辦公室聯繫窗口:郭婷欣小姐(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德惠街 16-8號 4樓、電話: 02-2586-5000#457、 E-mail d23162@tier.org.tw)。
(二) 科技部承辦窗口:李淑華 專案經理 (電話 02-2737-7137、E-Mail strike@most.gov.tw)。
(三)本校聯絡窗口:研發處張又孋03-3412500分機1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