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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家庭教育連結戶外教育親子共學推廣計畫」1份,請於113年2月15日至3月8日間提出申請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推展家庭教育活動實施要點」辦理。

二、 旨揭計畫結合「家庭教育」及「戶外教育」為推動主軸,擇合宜且安全之戶外場域,規劃辦理增進家人關係之課程與活動,鏈結社區資源,增進親子共同成長,以促進與社區之良好互動及共好發展。

三、 本案活動型態包括「場館體驗」、「社區走讀」、「自然探索」3種,每一申請對象以申請2案為限,或可同一計畫辦理多梯次相同活動行程(至多2個梯次),並納入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之對象(經濟、身心、文化或族群處於需要協助),活動行程中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之時數應至少達整體活動之三分之一,以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第2條為實施範圍,並應運用家庭教育資源網中教材作為課程規劃內容(網址:https://familyedu.moe.gov.tw)。

四、 請於申請期程內提交「家庭教育連結戶外教育親子共學推廣計畫」申請表及經費申請表計畫等申請文件資料一式7份,發函至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並副知本部終身教育司(含附件);本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請至本部家庭教育網公告事項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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