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為使校外實習相關業務承辦人員能充分瞭解114學年度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作業流程,教育部業於114年7月24日辦理說明會,並蒐集各校提問與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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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案經教育部洽旨案得標廠商「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研商,業補充回應相關提問,請參閱保險說明會簡報(附件1)及補充問答集(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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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旨揭保險加、退保服務之聯絡窗口資訊如下,各校所屬分區請參閱上開手冊第17及18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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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第1區:劉小姐,電話:02-25075335分機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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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第2區:吳小姐,電話:02-25075335分機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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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檢附114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作業說明及問答集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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