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臺南市111年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暑期實習計畫【申請截止日:111年04年19日】
一、本案有關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臺南市111年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暑期實習計畫一案,詳如附件。
二、計畫目的:本市擁有多元豐富的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資源,為使有志朝相關領域發展之學子習得實務經驗,同時讓各場館獲得人力與專業知識上的協助,藉此促進場館與學術單位的合作與交流。
三、申請對象:博物館學、藝術管理、藝術教育、休閒觀光、其他相關系所或有興趣之在校生(大學生及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
四、申請辦法:紙本與電子檔並行
(1)紙本:自簡章公告起至111年4月19日(星期二)為止,將上述申請文件紙本資料郵寄至文化局承辦人,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2)電子檔:自簡章公告起至111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5點整為止,將上述申請文件電子檔e-mail給文化局承辦人,標題請使用【申請111年暑期實習】○○○(申請人姓名)。
五、實習福利:無薪資給付。
六、承辦人聯絡方式: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資源科 許小姐
電話:(06)6320501、6321350
E-mail:w19889124@mail.tainan.gov.tw
地址:73049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3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