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桃園市115年度「長者健康促進服務新方案研發計畫」(原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新方案研發計畫)申請作業須知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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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申請資格:社區立案單位,例如合法立案之醫療院所、學(協)(公)會、大專院校、社企團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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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計畫目標:為提升預防及延緩失能之整體照護品質,鼓勵各單位整合長者健康整合式照護(ICOPE)理念,研發出適合全面性照護與改善長者健康之介入計畫,並結合在地社區資源、發掘透過師資培訓、跨單位連結與轉介、建立合作夥伴關係,以提升社區長者ICOPE六大面向之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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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辦理期程:計畫核定後至115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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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本案係指定用途補助款,請以專款專用方式辦理;另為增加整體資源運用效益,本計畫以不重複申請長照基金所提供之服務項目為申請原則,以避免資源重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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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如欲申請計畫請於115年1月30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函送計畫書至本局審查,如有疑問請洽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陳小姐(電話:03-3340935分機2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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