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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學合作】教育部「115年度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計畫」–「精進師生實務職能方案」申請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產業學院計畫實施要點」辦理。
二、 旨揭計畫相關申請重點說明如下:
(一) 申請對象:
1、 精進師生實務職能方案:公私立技專校院。
2、 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列為專案輔導學校者,不得申請。
(二) 補助類型:
  精進師生實務職能方案:由師生團隊赴單一合作機構進行實地服務或研究至少6個月。
(三) 經費編列、申請件數及資格:
1、 精進師生實務職能方案:
(1) 每件以至多補助30萬元為限。
(2) 每校申請件數以各校113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臺https://udb.moe.edu.tw/udata/Index)專任講師以上總人數」2%(四捨五入至整位數)為上限。
(3) 曾獲本方案補助之計畫主持人,不得再次申請。另已依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6條第1項規定,完成當輪次(6年)6個月產業研習或研究之計畫主持人,亦不符合申請資格。
2、 申請計畫應編列占補助款10%以上之自籌款。
3、 經費編列依本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及中央政府各項經費支用規定辦理。另工讀費補助款編列上限為總補助額度20%,雜支費編列上限為總補助額度10%。
(四) 計畫申請方式及期程:
1、 本次計畫提報採線上申請方式,有意願申請者,請於114年12月26日(星期五)至115年1月30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至本計畫網站(https://iac.twaea.org.tw/)完成線上填報作業,逾時不予受理。
2、 另請於115年2月6日(星期五)前備文檢送匯出之計畫申請書紙本,包括經費申請表(每校1式1份,需核章)、經費明細表(每案1式1份)及相關證明文件到部(郵戳為憑),公文副本(含附件)請送至社團法人台灣評鑑協會(100231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號5樓之1)。
(五) 檢附「精進師生實務職能方案」計畫申請書格式各1份,如有系統操作或計畫申請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計畫專案辦公室葉小姐(02-3343-1291)及林小姐(02-3343-1180)。另學校如有廠商媒合相關需求,可先洽「教育部促進產學連結合作育才平臺」各領域執行辦公室,聯繫方式詳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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