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自律專區
一、學術倫理
學術倫理為學術社群對學術研究行為之自律規範,其基本原則為誠實、負責、公正。
二、良好的研究態度
1.誠實、負責、專業、客觀、嚴謹、公正,並尊重被研究對象,避免利益衝突。
2.研究紀錄的完整保存與備查。
3.客觀地蒐集與分析研究資料或數據,不得捏造竄改,並避免對資料或數據作選擇性處理。
4.研究資料與結果的公開與共享。
5.註明他人的貢獻。
6.避免自我抄襲。
7.避免一稿多投。
8.共同作者在合理範圍內應對論文內容負責。
9.研究人員參與同儕審查時,應保密並給予及時、公正、嚴謹的評價,並遵守利益迴避準則。
10.研究人員應揭露有可能損及其計畫或評審可信性之相關資訊,以落實利益迴避原則。
11.若發現涉嫌偽造、篡改、剽竊或其他違反學術倫理的研究行為,研究人員有責任向適當主管單位舉報。
三、研究人員違反學術倫理之行為類型
1.造假
2.變造
3.抄襲
4.隱匿其部分內容為已發表之成果或著作
5.未經註明而重複發表,致研究成果重複計算
6.研究計畫或論文大幅引用自己已發表之著作,未適當引註
7.以違法或不當手段影響論文審查
以上資料摘錄自國科會對學術倫理的聲明、國科會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國科會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
四、本校相關規定
五、相關資料連結
(一)國科會
(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三)國立交通大學學術倫理專區